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
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5〕第4号
违法事实:
矿领导带班记录对井下特殊环节不明确,每个跟班领导都填写落实但是对特殊环节、特殊地点未进行说明;
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检查及交接班记录表调度室未签字确认;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表2025年6月16日四点班跟班矿长采掘副总栗永刚当班跟班检查记录填写问题为6102工作面、6105掘进工作面,调取当班行走轨迹未到该工作面。
处罚金额:15.00万元
处罚单位: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5-07-08
另:
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4﹞第53号
违法事实:2024年6月5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到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1、矿井唯一性检卡装置不能正常使用;2、6100准备工作面回风流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3、6100准备工作面回风本煤层钻机后一氧化碳传感器于6月3日安设,当日现场检查时未设置报警值”的违法违行为。
处罚金额:4.20万元
处罚单位: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6-30
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4﹞45号
违法事实:2024年4月15-16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到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1、3101运输掘进粉尘传感器不灵敏。2、编号为201830438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不归零,升井显示0.24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金额:2.00万元
处罚单位: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5-29
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4﹞第24号
违法事实:2023年6月4日22时40分49秒,辅助水平水泵房工作面一氧化碳值为38ppm(实为36ppm),显示状态为正常(达到24ppm以上应传输报警状态)的屏蔽监控数据信息上传问题。
处罚金额:200.00万元
处罚单位: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4-12
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4﹞第12号
违法事实:2024年3月19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到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1、2024年3月15日18时29分,西风井主通风机停风,备用通风机未在10min内启动;2、2024年3月15日18时24分6#煤中央变电所停电,电气工仝超未查询开关跳闸原因,且未得到批准就对故障线路进行送电,导致二次跳闸”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了晋(沁)煤安处〔2024〕0309号现场处理决定书。
处罚金额:4.00万元
处罚单位: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3-25
决定文书号:(沁)应急罚﹝2024﹞第1号
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0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到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存在“2300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有20m范围少上托辊(托辊间距达1.4m),31#、41#、49#、50#、63#-65#、86#带式输送机支架下淤煤堆积,未及时清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金额:2.00万元
处罚单位: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1-02
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5-17,法定代表人为宋四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