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现场找不到人,办没办不知道。”一名基层干部说。 3 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 建立健全村规民约 近年来,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央有关部门多次出台文件,对农村地区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一些地方也纷纷出台措施。贵州省湄潭县将村里有威望的党员、村干部、乡贤等组成红白理事会,对酒席规模、车辆数量、礼金数额等进行约定,并整合县、乡、村力量,将餐饮场所负责人、殡仪馆相关人员等全部纳入治理主体,滥办酒席等现象明显减少。 “村民办红白事宴席,首先要来村委会申报、签承诺书,送亲、送葬车车牌号全部登记,办事当天干部会前往现场监督。事前打招呼、事中监管、事后评定,这种方式很有效。”湄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徐时健说。 贵州省黔东南州等地探索利用闲置学校、家祠、集体仓库等闲置场所建设“合约食堂”,明确承办宴席种类、标准、规模、申报流程等,规定只承办婚丧嫁娶宴席,拒办其他名义的酒席,有效遏制了攀比浪费等不良风气。 专家建议,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必须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的家人和亲属;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定期通报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典型案例。 受访干部群众认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例如,可利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平台,制作易于理解的地方情景剧。同时,强化正面激励,如建立乡风文明积分等机制,对移风易俗工作做得好的村,优先安排基建项目等。 “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从转变民风入手,加强引导,移风易俗。”梅志罡建议,由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抓执行,约定礼金、规模、酒席类型等,通过疏堵结合方式,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减轻农村沉重的人情负担。 转自:新华社 记者:李惊亚、施钱贵 来源: 新华网 |